为落实《****民政厅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5〕98号)及《****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厅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对辖区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江新区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服务项目
(二)评估范围
三江新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老年人中,按经济困难(即低保、低边、特困)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的优先级开展评估。
(三)评估任务:≥1969人次(以实际评估人数为准)
(四)服务周期: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评估周期分为12个月常规评估(若老年人身体状况未发生变化,单次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和即时评估(老人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可申请即时评估)。入选的评估机构须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常设相应的评估点,便于常态化开展评估工作。
参选评估机构在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基本要求基础上,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备医学背景的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4人;
(二)评估机构负责人及其评估人员须通过民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
(三)评估机构及其负责人和评估人员,必须无相关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
(四)评估机构出资人在各自实施评估区域范围内不得开办或参与依评估结论提供的养老服务工作;
三、询价提交资料
有意愿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将《单位采购简易询价结果确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此询价结果仅用于设定最高限价,不作为中标结果)报送至****,逾期我单位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材料。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831-****038,邮箱:****@qq.com。
附件:单位采购简易询价结果确认表
****
2025年11月13日
撰稿:周 玲
审核:金玉霞
签发:刘长彬
附件
单位采购简易询价结果确认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三江新区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
| 询价内容 |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5年三江新区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服务项目开展评估服务,评估机构须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评估 |
| 询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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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结果确认(单位和金额) |
项目报价:初评: 元/人 复评:集中评估 元/人,上门评估 元/人 |
| 备 注 |
此询价结果仅用于设定最高限价,不作为中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