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油田林场位于龙门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2(原潮汕茶庄)交易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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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公告性质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楼房的4间商铺出租
GJB2025-203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2(原潮汕茶庄)
正常公告
C01-124********5190362-****1022-035463-9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2(原潮汕茶庄) 组织方: ****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2025]103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10-22 08:30:00
交易编号: GJB2025-20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11-05 10:00:00
底价(万元): 0.2791 竞买保证金(万元): 3.3
报价幅度(万元): 0.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05 09:00:00
成交时间: 2025-11-05 10:00:00
成交人: **** 成交价: 0.2791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公开招租方案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单位物业招租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经研究,制定****商铺公开招租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租物业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所有,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商铺,建筑面积分别为:

1****商店),面积106.3m2

2号商铺(原潮汕茶庄),面积39.31m2

3号商铺(原邻居小二哥),面积121.7 m2

4号商铺(原原味汤粉王),面积38.87m2

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235号、土地使用证为龙国用(1995)字第006888-********476号。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公开招租方式方法

(一)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竞投办法,通****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

(二)竞价人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四间商铺各自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价人,可报与其他竞价人最高出价相同的价格;其他竞价人,每次报价须按规则至少增加1个增价幅度(最先响应底价除外)。

(四)月租金底价以评估报告的评估价为交易底价,详见附表。每次加价幅度为0.005元,竞标价格不设上限。合同租金以网络竞价最终结果为准。

(五)竞价保证金:参与的竞租者要缴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附表中的“竞价保证金”所示。

(六)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竞得人须在办完成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业主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向委托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商铺月租计算)。

****商铺租期五年。月租金前三年按中标单价计算,第四、五年租金增加10%。承租者应于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逾期交租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百分之二滞纳金。乙方逾期1个月不缴交租金的,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者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铺位和乙方对房屋装修的不动产,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产权人所有,****商铺租金以及其他责任的权利。

(八****商铺及其设备,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如因承租者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者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九)合同签订之日,承租者必须向出租者****商铺租金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此款在合同期满承租者退还楼房时,****商铺验收合格后再给予无息退还。承租者如在合同期内提前退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则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回,承租者不得有异议。

(十)承租者不得转租、转让商铺,否则作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商铺使用权。

****商铺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者自己承担。

(十****商铺必须用于正当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同时,不得用于经营化肥、农药、易燃易爆等污染性、危险性行业。

三、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单位****或委托单****林业局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单位****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惠****油田村;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9****3811。

四、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五、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9****3811 (正常工作日接听)

六、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表 :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m2)

月租金底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出租期限(月)

1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1****商店)

106.30

0.7547

9.00

60

2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2(原潮汕茶庄)

39.31

0.2791

3.30

60

3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3(原邻居小二哥)

121.70

0.8276

9.90

60

4

****位于**县永汉镇增龙路138号商铺4(原原味汤粉王)

38.87

0.2760

3.3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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