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兴仁市巴铃重工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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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市巴铃重工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3 15:11

为更好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发展改革委 ****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23〕722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研究起草了《**市巴铃重工区工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相关企业(巴铃重工区)及广大市民结合本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

提出的宝贵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书面反馈我局价格管理股,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联系单位:****

电话:0859—****072

邮箱:****@163.com

联 系 人:李林

地址:**市**街道环湖路(**1号大门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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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关于**市巴铃重工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根据《**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发展改革委 ****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23〕722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按照相关程序现核定了《**市巴铃重工区工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标准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在企业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巴铃镇重工区水污染防治形势、企业承受能力和污水企业可持续发展,核定**市巴铃重工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1.2元/立方米(备注:污水排放量与用水量的比值为0.9:1)。

二、覆盖区域

**市巴铃重工区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收集管网覆盖区域。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部门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成本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污水处理服务成本和收入,若有关政策、成本费用及运营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发改局申请成本校核,及时提出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或建议,一般情况下校核周期为3年。

(三)请严格按照批复标准执行,执行过程中若遇到相关问题,请做好耐心解答和回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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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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