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净化水厂生态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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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水厂生态净化工程已由宁****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1960万元.

建设规模:春晓街道明月直河、明**及护塘河段通过建设高效富氧装置--曝气生物膜-生态浮床净化装置等。结合现状护塘河道及周边河滩地,将滩地种植一定的芦苇、香蒲等湿地植物,加大生态修复功能,并采购相关设备等。

建设地点:位于**区春晓街道,****水厂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运维等。

工程招标控制价:1684.0524万元,其中**工程费1486.1203万元,设计费24.1752万元,运维费173.7569万元。

2.3计划工期:包括总工期和运维周期,其中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240日历天内项目竣工);运维周期:3年(从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2.4****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

③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3.9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三)其他:

3.10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杰瑞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时间,下同)。

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杰瑞**投标工具V1.0-202408”进行加密上传到“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5.3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太**路 68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74-****512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广场2幢702室

联 系 人: 曹家春、蒋雪梅、何晓龙

电 话: 0574-****1173、159****4300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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