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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德胜村、齐岳山村,****政府、南坪村、大罗村,****政府、**村、****委员会及相关村民: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批准(鄂政土批〔2025〕966号),****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申请,现将依法批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谋道镇德胜村、齐岳山村,南坪乡南坪村、大罗村,柏杨坝镇**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0.2687公顷(含耕地0.0143公顷),该项目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687公顷。
三、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的期限和地点: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可以自公告期满后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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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