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农村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节约和保护水**,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广泛听****政府制定价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拟制定的**市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
(二)地点:****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定价听证项目
**市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拟制定的依据和理由
1.制定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依据
(1)《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2)《水利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
(5)《****发改委 ****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21〕868号);
(6)《****发改委 ****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0〕456号);
(7)《**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8)《**省城镇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
2.制定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理由
(1****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的请示;
(2)制定**市农村收费标准,为**市农村供水运营企业提供收费依据,促进企业持续经营。
(二)拟制定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
**市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实行单一制水价。收费标准以成本监审为基础,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不计利润”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制定。
1.对**市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单一制水价。
**市范围内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为2.9元/吨。
2.农村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收费标准
(1)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4元/吨;
(2)特种用水价格为4.5元/吨;
(3)环卫、绿化和消防等公共用水实行计量计价制度,按2.9元/吨。
(三)拟制定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对供水企业和农村居民的影响
1.对企业的影响:一是明确成本补偿路径,通过核算原水、制水、输配等全链条成本,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成本回收依据,避免因“无价或低价供水”导致的长期亏损,保障日常运营(如设备维护、药剂采购)的资金来源;二是为企业提供收费依据。
2.对村(居)民的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数原则每人每月按4.3吨,每户月17.2吨计算,年需51.6吨。根据方案中核定的供水价格2.9元/吨,每人年均用水支付费用为51.4×12=149.64元,月人均支出149.64÷12=12.47元(还达不到两碗早餐的费用),占**市2024年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266.58元(15199÷12=1266.58)的0.98%(12.4÷1266.58=0.0098),对村(居)民日常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
综上,本次**市农村居民用水价格制定后,水费支出在家庭收入合理值范围内,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四)对低收入人群的优惠措施
为保证低收入家庭(五保户、特困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对低收入家庭(五保户、特困群体)每户每月减免4吨。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29名)
(一)消费者代表(15名):贺元松(波阳镇)、冯时明(百德镇)、国光海(百德镇)、杨志良(百德镇)、郑绍华(马马崖镇)、龙福林(回龙镇)、熊国文(巴铃镇)、张叶林(巴铃镇)、宋代政(**街道)、张光跃(下山镇)、陈元学(**场镇)、朱高(**场镇)、马德贵(鲁础营回族乡)、王正胜(雨樟镇)、刘其超(雨樟镇)
(二)经营者代表(2名):王成 费吉祥
****人大代表(1名):何泽贵
****政协委员(1名):熊丹
****政府部门、专家学者(10名):
(市财政局) 周启志 (市水务局) 白瑞
(市司法局) 陈明 ****监局) 肖云
(市民政局) 李成 (屯脚镇)包国军
(马马崖镇) 郝念 (潘家庄镇) 叶灏
(巴铃镇) 黎明旭 (鲁础营回族乡) 程超
五、听证人(共5名)
李洪梅(主持人)
张猛、李林、李丹丹、刘寿军
六、新闻媒体:会议召开前邀请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听证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859—****072
特此公告
附件:农村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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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