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陆家垭口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177、0878-****885****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浦路118****环境局
传真:0878-****979 邮编:675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陆家垭口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 **县一街乡、罗武庄乡境内 | **** | **六方****公司 | 陆家垭口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额定容量150MW(交流侧),光伏场区共安装715Wp单晶硅光伏组件272944块,直流侧总装机约195.15496MWP,本项目共布置49个光伏方阵,其中32个3.3MW光伏方阵、8个3.0MW光伏方阵、1个2.7MW光伏方阵、6个2.4MW光伏方阵、1个2.1MW光伏方阵和1个1.2MW光伏方阵。根据各方阵的布置情况每7~10台箱变接入一回35kV架空线路,共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次**的220kV升压站,升压后以1回220kV线路接入陆家垭口一期项目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建设性质为**,总投资75000万元,环保投资171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73.16hm2。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 2.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等。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5.工程占地及施工作业将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 1.运行期废污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和升压站生活污水。 2.运行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3.运行期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光伏板、废电气元件等,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 4.运行期升压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5.项目采取“林光互补”开发方式,运行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按照(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用地,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禁止超用地红线施工作业、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行表土剥离,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光伏场区绿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和植被恢复。 2.施工区设置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严格禁止夜间施工;临近居民点处施工时,设置标识标牌,安装临时围挡;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减速、禁鸣。 4.采取在作业面和土堆适当洒水、规定运输车辆在施工区路面减速行驶、土堆和建筑材料帆布遮盖、大风天气停止作业或采用挡风栅栏降低风速等措施。 5.工程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或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光伏支架最低点高于下方灌木高度1米以上,合理设置组件阵列各排、列的布置间距,做好场区植被维护。 2.运行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浇灌;升压站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洒水降尘,不外排。 3.事故油池、危废贮存库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4.运行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 5.运行期升压站生活垃圾定期运至一街乡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光伏板、电器元件由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