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口光伏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表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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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光伏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表拟审查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2025-10-30 17:53:33

****环境局关于大**光伏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177、0878-****885****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浦路118****环境局

传真:0878-****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光伏发电项目(变更)

**省**州**县光禄镇、栋川镇

****

******公司

项目位于**省**州**县(区)**县光禄镇、栋川镇,总占地面积77.4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01hm2,临时占地面积76.41hm2)。本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为60MW(直流侧为69.51168MWp),共布置27个光伏发电方阵,分布在2个片区,分别为北部片区(包括北1片区、北2片区、肖家凹、云自登4个地块)、中部片区(包括百果园、花邑村、东2片区、中部片区4个地块地块),其中北1片区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8MW,北2片区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27.3MW,中部片区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9MW,东2片区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5MW,百果园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0MW,肖家凹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0MW,云自登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2MW,花邑村地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2.7MW。采用720Wp单晶双面光伏板96544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200台,拟装设27个箱变,其中1台3600kVA箱变;2台3000kVA箱变,;5台2700kVA箱变;2台2400kVA箱变;9台2100kVA箱变;5台1800kVA箱变;2台1500kVA箱变;1台1200kVA箱变。在**县东侧山坡上**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60MVA。**35kV集电线共2回,采用直埋电缆+架空线路的方式,路径长度共计27.879km,其中直埋电缆路径长10.189km,单回架空路径长9.317km,双回架空路径长8.373km;**塔基95基,曲折系数1.16。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3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

2.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等。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等。

5.工程占地及施工作业将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

1. 运行期废污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和升压站生活污水。

2. 运行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3. 运行期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光伏板、废电气元件等,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

4.运行期升压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 按照(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用地,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禁止超用地红线施工作业、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行表土剥离,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光伏场区绿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和植被恢复。

2. 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作为设备冲洗及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区设置1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结束后拆除化粪池并做无害化处理;食堂含油废水设临时隔油池隔油后再进入沉淀池沉淀回用;各类废水禁止向周围地表水体直接排放。

3. 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严格禁止夜间施工;临近居民点处施工时,设置标识标牌,安装临时围挡;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减速、禁鸣。

4. 采取在作业面和土堆适当洒水、规定运输车辆在施工区路面减速行驶、土堆和建筑材料帆布遮盖、大风天气停止作业或采用挡风栅栏降低风速等措施。

5.工程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或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光伏支架最低点高于下方灌木高度1米以上,合理设置组件阵列各排、列的布置间距,做好场区植被维护。

2.运行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浇灌;升压站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事故油池、危废贮存库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4.运行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

5.运行期升压站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周围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光伏板、电器元件由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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