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579432C-****1031-000579-9 |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省**市境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1-13 16:21:27 |
花凉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专项工程(二次)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
编号001
各投标人:
“花凉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专项工程(二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如下:
一、提问的回复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 相关说明明确 “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不包括‘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证书’”,该条款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 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上述规定明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等同于高级工程师职称,属于国家承认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明文件。招标文件将其排除在外,与项目所需的信息化系统建设、软件研发等核心需求密切相关,却设定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限制,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的规定,构成对持有该类证书投标人的差别待遇。依法撤销“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不包括‘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证书’”的不合理限制,明确该类高级资格证书属于本次招标认可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明文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评分因素的“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已设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证书”人员评分项,为保证项目组人员构成的科学性,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不包括“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省**县晋熙镇人民路192号
联系人:黄方宝
电话:159****101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868号
联系人:卜问
电话:188****2651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