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2****林场至**段一级公路建设项
目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采购标段 ****001002 |
开标时间 | 2025-11-12 9:30 |
开标地点 | 呼****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公示期 |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6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865811.00 |
服务期限(交货期) | 60日历天 |
企业业绩 | 1、内******局****分局便携式计算机等直接订购采购 2、**市****执法大队复印机等直接订购采购 3、呼伦****征收中心钢木台、桌类等直接订购采购 4、呼伦****征收中心复印机等直接订购采购 5、内******局金河分局不间断电源(UPS)等直接订购采购 6、**自****研究院**分院木制床类直接订购采购 7、新巴****控制中心网上询价采购 8、呼伦****征收中心便携式计算机等直接订购采购 9、呼伦****征收中心金属质柜类直接订购采购 10、****检察院台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 11、**自****研究院**分院办公桌直接订购采购 12、**市****执法大队钢木台、桌类等直接订购采购 13、红花尔****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钢塑床类等直接订购采购 14、呼伦****征收中心金属质架类直接订购采购 15、呼伦****征收中心****收费站采购 16、国道 111 ****农场至大杨树段****办公室采购 17、呼伦****征收中心****收费站采购 18、呼伦****征收中心 LED 显示屏直接订购采购 19、呼伦****征收中心 LED 显示屏直接订购采购 20、呼伦****征收中心直接订购采购 21、呼伦****征收中心投影仪等直接订购采购 22、呼伦****征收中心通用设备采购 23、******公司办公设备、办公家具、LED 屏采购 24、**市博浩****公司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 25、**市勇晟****公司LED 屏采购 26、**市勇晟****公司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商贸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70550.00 |
服务期限(交货期) | 60日历天 |
企业业绩 | 1、******小学触控一体机直接订购采购项目 2、****统计局台式计算机等直接订购采购项目 3、呼伦****委员会触控一体机等直接订购采购项目 4、****学院台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项目 5、****教育局网上询价采购项目 6、****学院附属中学网上询价采购项目 7、呼****研究所触控一体机直接订购采购项目 8、呼伦****征收中心台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项目 9、******公司采购项目 10、****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项目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市****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58805.00 |
服务期限(交货期) | 60日历天 |
企业业绩 | 1、****学院台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 2、呼****发展中心复印机直接订购采购 3、**市****商贸有限公司产品买卖 4、****商场产品买卖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督部门: | ****运输局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0470-****366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北路62号国道332****林场至**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办公室 | 地址: | **市**区**路71号506 室 |
联系人: | 尹先生 | 联系人: | 贾女士 |
电话: | 135****5512 | 电话: | 138****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