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宿城第一初级中学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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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学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3 16:45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中学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魏村街道**路51号

成交金额:9988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经****中学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新锦安护栏

数量:400米、4套、5根

单价:227.5元、1900元、257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区****广场5号楼2401、2418室,联系电话:156****377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支队车管所

联系方式:刘昊 177 0557 012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广场5号楼2401、2418室

联系方式:祝工 156****377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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