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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公司30万T煤层气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固相综****处理厂)阶段性工程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亿****公司30万T煤层气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固相综****处理厂)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亿****公司30万T煤层气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固相综****处理厂)阶段性工程
地点:**省**市大**曲峨镇曲风村东南550m处
建设单位:**亿****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53****7776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