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 | **县**镇黄竹村龙达**侧、南互通接线东侧,用地范围在**县**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 **** | **省****公司 | 利用位于该处空地进行建设。****园区表面处理地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标准化电镀厂房20栋,其中一期用地南地块建设14栋,二期用地北地块建设6栋;建设4台燃气锅炉,一期1台10t/h、2台20t/h,二期1台20t/h,其中1台20t/h锅炉作为备用;配套建设蒸汽管网,园区污水管廊,消防站,危化品仓库,给排水、通风、消防设施,办公楼和环保工程等。 | 1.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碱洗塔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入驻电镀企业的8类生产废水,与现有****公司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各自收集后按照废水分质分流原则,通过架空管廊中对****园区配套的拟建**环保科技产业园****中心分类处理。 3. 燃气锅炉应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尾气通过1根高于屋面3米的排放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收集由喷淋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净化处理后由管道从楼顶排放。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入驻企业电镀生产线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在本项目统一建设的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6. 规范划分非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渗区,并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消除隐患,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