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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水利部令 第53号)等规范要求,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组织召开了**县汉姜**4A景区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
依照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处理或解答。
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
联系人及电话:宋/184****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