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000吨阀门铸件及6000吨精加工阀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省**市**市**镇昌文工业区一期2号地块一号厂房一楼 **** |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购置**市**镇昌文工业区二期1-5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662.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68.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5259.1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及辅助用房,并购置生产线设备。该项目非通用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阀门铸件的生产能力,铸件全部用于后续精加工阀门生产,形成年产6000吨精加工阀门的生产能力。 |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1)熔化废气:中频炉熔化废气收集后采用耐高温袋式除尘处理,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制芯、造型、浇注废气:制芯、造型、浇注废气采用吸风罩收集后一并采用旋风+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含蜡废气:熔蜡、保温、修模、组树、退蜡等工序废气,各工位和设施分别收集后采用二级碱喷淋(10%碳酸钠+片碱溶液)进行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蜡模制壳废气:蜡模制壳撒砂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袋式除尘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5)蜡模焙烧废气:焙烧炉选用天然气为燃料,焙烧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装置(10%碳酸钠+片碱溶液)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振壳、清砂、砂再生处理含尘废气(包括蜡模振壳、壳再生处理、覆膜砂清砂、砂再生加工):砂处理线输送带封闭,各产尘点粉尘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除尘,再经2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7)覆膜砂再生焙烧废气:覆膜砂再生线焙烧膛内废气直接收集,焙烧设备出口上方设集气罩,两股废气收集后一并经碱喷淋+干式过滤+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8)覆膜砂混砂、加热废气:混砂加热投料口设集气罩收集,混砂筒(仓)直接采用管道方式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旋风+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加热采用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混砂、加热废气一并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9)抛丸、打磨粉尘:各打磨作业点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各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过滤净化后,与打磨粉尘共用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高度24m(DA009)。 (10)涂装废气:调漆、喷漆废气(先经水帘除雾)、晾干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采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24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11)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选用符合低氮要求的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烟气通过 24m 高排气筒排放(DA011)。 (12)碱煮废气:不锈钢铸件碱煮产生的碱雾采用集气罩收集,再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DA012)。 (13)钝化废气:硝酸钝化废气采用高、低侧吸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10%碳酸钠+片碱溶液)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14)厂房内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厂房内还存在产品返修时的少量补焊、打磨等工序,返修量小,粉尘产生量不大,故不进行收集,通过喷雾抑尘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量。 二、废水 :中频炉、焙烧炉等设备冷却系统产生的均为间接冷却废水,冷却水中不添加阻垢剂等,冷却水经冷却塔等处理后循环回用,不排放。碱煮槽、除油槽、表调槽、磷化槽、钝化槽等槽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喷漆水帘废水、喷枪清洗废液也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定期作为危废处置。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磷化后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退蜡废水、蜡处理废水、蜡模清洗废水、钝化中和清洗废水、试压废水、更换的喷淋废水等。企业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其中钝化后的清洗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铬、镍,先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限值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内综合废水达****园区生产废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其修改单后排入**溪。钝化中和、清洗产生的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处理规模为3t/h,综合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A/O,处理规模为25t/d。重金属废水处理装****处理站位于厂房外东北侧。 生活污水经****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其修改单后排入**溪。 三、噪声: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平面布置,设备维护,厂区绿化等。 四、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各1个。一般固废间面积约100m2,危废间面积约100m2。均位于厂房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301****中心)
通讯地址:**市贤良路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