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集团****公司湖山管理综合楼)
2022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遂****集团****公司湖山管理综合楼)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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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湖山乡 | 遂****集团****公司 | 遂****集团****公司通过对湖山乡就地调查后拟定在**县湖山乡**坪村大溪边码头附近投资 1332.93 万元建设湖山管理综合楼。项目用地面积 3054㎡ ,总建筑面积 1740.70㎡ 。建筑层数:地上 2 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12.10m。包含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工程。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装修油漆,选用低挥发性或者水性涂料,合理安排施工运输作业;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配备临时厕所并安排污水车当日清****处理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运营期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车****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A 标准、其中COD、NH3-N、TN、TP执行**省地方标准《****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限值要求后排放至生态景观湿地,由湿地净****水库;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参观接待人员的引导,禁止喧哗,禁;用高音喇叭;餐饮油烟废气经厨房油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生活垃圾统一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721; 057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