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拟对丽水市益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阀门企业一般固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丽水-龙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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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拟对**市益佳再生****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阀门企业一般固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5-10-10 发布机构:**市**市 点击数:

**省**市**市**镇昌文工业区一期2号地块一号厂房一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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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益佳再生****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阀门企业一般固废建设项目

**市益佳再生****公司

**市益佳再生****公司拟在**市**镇昌文工业区二期1-4号地块实施年综合利用10万吨阀门企业一般固废建设项目。该项目****改革局备案,代码2412-331181-04-01-878113,建设性质为**。根据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龙经商[2025]49号和项目确定的设计方案: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2679.9m2,规划总建筑面积8701.45m2,计容建筑面积 40749.85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性用房及辅助用房等,并购置生产线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000吨覆膜砂、其他各类铸造用砂共39000吨、水泥免烧砖20万m3/a。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治理:

工艺废气: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是粉性物料堆场、装卸、运输粉尘、各条砂再生线、炉渣处理线以及制砖线上的粉尘。

(1)项目有组织粉尘收集及处理措施如下:

①熔模模壳再生处理线上烘干、振动筛分、出料口等作业点均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覆膜砂再生线全封闭操作,投料口、破碎筛分、出料等处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粉尘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②废覆膜砂焙烧废气共收集两股废气,分别是焙烧筒本体和焙烧筒放料口上方的半密闭集气罩,两股废气合并后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碱喷淋组合除尘、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③覆膜砂制造线上加热混砂投料口设集气罩,混砂过程为密闭设置,采用管道连接筒体排气口,收集后采用旋风+袋式除尘+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

④水泥仓在顶部泄压口安装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20m(DA004)。

⑤制砖搅拌粉尘:搅拌机密闭设置,采用管道直接接搅拌机废气出口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2)项目无组织控制措施如下:

其中各类原料及产品堆场均位于车间内,设置3面围挡料仓,并设置堆场喷淋系统、投料喷淋系统等,尽量降低无组织排放,确保车间不得有明显粉尘逸出;车间及厂区内道路及时进行清扫,车辆进出口设置立体清洗系统进行清洗,降低厂区内道路、车辆运输扬尘。此外,本项目各类再生砂处理线将依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要求、炉渣处理、制砖线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砖瓦工业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厂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模壳处理废水、炉渣处理废水、喷淋废水、道路、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模壳处理废水经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道路、车辆清洗废水经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排放。炉渣处理废水经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经重金属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限值后,与初期雨水、喷淋废水等一****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再****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其修改单后排入**溪。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砂滤,处理规模为15t/d。

生活污水 :生活污****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其修改单后排入**溪。

噪声防治 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平面布置,设备维护,厂区绿化等。

固废处理:项目沉淀池产生的固废定期清理后委托直接由车辆外运,不在厂内暂存。在车间内**1座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在车间外北侧**危险废物暂存库1个。一般固废间面积约80m2,危废间面积约60m2。

环境风险:**75m3事故应急池一座,位于厂房西北侧,****处理站相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301****中心)

通讯地址:**市贤良路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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