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162号
****改革局关于**市梅塘镇农业产业融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市梅塘镇农业产业融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卓越土地房****公司编制的**市梅塘镇农业产业融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梅塘**光村、内光村、新光村、桥光村、内丰村、溪南村、社山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原有产业基础上**产业链,建设农****基地约6500平方米,****农贸市场(农产品展销平台)约1000平方米;完善配套农业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包括升级改造道路约41.64公里、铺设及改造给排水管网13.33公里、升级改造**里水闸1座、****停车场6处(占地面积约4100平方米,设置125个停车位及配套19个充电桩),配套照明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131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25.00万元(含主要设备费用44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5.00万元、预备费524.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及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筹措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正常使用并发挥效益。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市梅塘镇农业产业融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131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80.00万元、勘察费75.00万元,设计费318.00万元、监理费208.00万元、设备费445.00万元、其他费用1288.00万元(含预备费524.00万元、建设期利息40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主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