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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 元 | 1 项 | 8,500 元 |
1.验收方式
(1)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采购人从供应商的使用食材质量情况、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食品保存制度及执行情况、员工安全教育情况、服务期内出现影响正常开餐情形、管理范围内的场地整洁保持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分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立即对不合格事项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服务期内出现因供应商原因影响正常开餐情形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服务期内供应商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本次报价为固定报价,劳务费为8500.00元/月,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按照此标准执行。
2.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
本项目劳务费按月支付,支付前供应须提交正规发票,采购人根据发票走付款流程。注:****委员会分开付款。具体服务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