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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13
| 项目名称 | 缙**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沿溪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缙**五云街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军 |
| 联系人 | 陈尚明 | 联系电话 | 187****959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839.28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溪滨南路、溪滨北路沿线约6.5千米市政污水主管网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对现状市政污水管道进行修复改造,现状倒虹井进行修复重建,检查井进行切割改造并更换密封井盖,增设智慧管网设施,提升改造沿溪检修通道等相关配套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抑尘 措施;2、机械尾气、汽车 尾气:加强施工机械和运 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确 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 气达标排放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对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不****填埋场进行填埋;2、弃方:用于施工区域内场地平整。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施工车辆应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隔声罩、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以及规范施工操作等。 | ||
| 承诺:**** 赵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