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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法人:郭少臣 |
| 朱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县纳福街道**城8-08 |
| **南州**县弼佑****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5.95227,105.84269 纬度: 24.76627,24.9382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6 |
| 黔环辐表〔2024〕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813 |
| 81.5 | 运营单位名称:**乌****公司 |
| ****2327MAAK9E3U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安****公司 |
| ****0102MA6EC4CY1U | 验收监测单位:**南州和兴质量****公司,**达济****公司,******公司 |
| 915********350196Q,****2301MA7JELDDXY,****0115MAC1KACG3K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13daGS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升压站建设1台150MVA主变,塔基数量54基,线路全长约24.5km。 | 实际建设情况:升压站建设1台150MVA主变,塔基数量46基,线路全长约22.922km。 |
| 优化线路布置,塔基减少8基,线路长度减少1.578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压等级220kV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电压等级220kV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升压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升压站绿化,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升压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升压站绿化,不外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伟外村八课二组62 号、许利山居民点。 | 实际建设情况:伟外村八课二组62 号、许利山居民点、非路径变化新增平风居民点。 |
| N30塔基西侧新增1处环境保护目标,仅1户民房,增加比例为50%,但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判定。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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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回用,不外排。 | 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m3/d)处理后,全部回用升压站绿化,不外排。 | 已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设置围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设置围墙。 | 已监测 |
| 1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清运,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经危废暂存间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处理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升压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分别由事故油池和危废暂存间(1间,面积20m2)暂存后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 1 | 1、植被保护措施 ①线路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运输道路,尽可能减少临时道路的建设,**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②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严禁随意倾倒弃土。③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④施工材料集中堆放材料,尽可能选择已硬化场地进行堆放施工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⑤塔基开挖时弃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⑥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 ⑦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或路面恢复。⑧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2、动物保护措施 ①为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②工程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有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减轻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3、水土流失 (1)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水土流失。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4、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措施 (1)除必要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外,应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避免 造成评价区的植被**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 (3)对塔基开挖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 (4)尽量采用无人机放线,减少线路架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不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内设牵张场、堆料场等,除塔基处施工临时占地外,在公益林、天然林内不设其他临时占地。 (5)对工程占用的林地,办理相关林地征用手续,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砍伐、破坏征用范围外的林地。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基处的施工活动范围,堆料场、牵张场、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活动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期间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采取高塔架设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砍伐生态保护红线内林木,加大档距,使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基尽量远离红线范围边界。 (3)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架线宜采取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型施工方式。 (4)对工作占用的林地,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砍伐、破坏塔基范围 外的林地 (5)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植被恢复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项目施工期已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未出现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及其它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施工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牵张场、跨越场、取弃土场等临时设施,施工人抬便道利用既有的人行小道。 (1)施工单位已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线路工艺,对公益林、天然林、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避让,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占地。 (2)施工避开了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 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山间溪沟水的影响。 (3)塔基基础开挖时,采用人工开挖,减小施工强度,施工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施工。 (4)施工阶段严格限制在所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建设,****林业局林木砍伐证,未随意砍伐树木,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次生裸地开展了及时覆土、还林还草。 (5)施工前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先将施工所需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保护设施。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废弃物,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对塔基临时占地、施工人抬便道等施工影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并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后期抚育管理。 项目施工期涉及林木砍伐已办理砍伐证(见附件7),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已采取生态修复措施,迹地已恢复;施工期已加强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综上,项目施工期已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临时道路、临时占地已进行绿化恢复,施工塔基开挖土石方已进行回填利用,并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土地与植被保护措施、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陆生动物保护措施、生态补偿措施及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措施,施工期已结束,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
| 1 | 火灾、线路倒塌风险。建立火灾警报系统,加强巡线频率,设置事故油池。 | 项目主变压器下方已设置储油坑并铺设鹅卵石层(鹅卵石层起到吸热、散热作用),并已设专用集油管道与事故油池连接,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1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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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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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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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被保护措施 ①线路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运输道路,尽可能减少临时道路的建设,**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②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严禁随意倾倒弃土。③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④施工材料集中堆放材料,尽可能选择已硬化场地进行堆放施工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⑤塔基开挖时弃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⑥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 ⑦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或路面恢复。⑧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2、动物保护措施 ①为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②工程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有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减轻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3、水土流失 (1)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水土流失。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4、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措施 (1)除必要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外,应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避免 造成评价区的植被**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 (3)对塔基开挖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 (4)尽量采用无人机放线,减少线路架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不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内设牵张场、堆料场等,除塔基处施工临时占地外,在公益林、天然林内不设其他临时占地。 (5)对工程占用的林地,办理相关林地征用手续,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砍伐、破坏征用范围外的林地。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基处的施工活动范围,堆料场、牵张场、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活动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期间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采取高塔架设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砍伐生态保护红线内林木,加大档距,使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基尽量远离红线范围边界。 (3)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架线宜采取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型施工方式。 (4)对工作占用的林地,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砍伐、破坏塔基范围 外的林地 (5)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植被恢复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已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未出现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及其它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施工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牵张场、跨越场、取弃土场等临时设施,施工人抬便道利用既有的人行小道。 (1)施工单位已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线路工艺,对公益林、天然林、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避让,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占地。 (2)施工避开了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 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山间溪沟水的影响。 (3)塔基基础开挖时,采用人工开挖,减小施工强度,施工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施工。 (4)施工阶段严格限制在所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建设,****林业局林木砍伐证,未随意砍伐树木,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次生裸地开展了及时覆土、还林还草。 (5)施工前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先将施工所需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保护设施。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废弃物,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对塔基临时占地、施工人抬便道等施工影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并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后期抚育管理。 项目施工期涉及林木砍伐已办理砍伐证,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已采取生态修复措施,迹地已恢复;施工期已加强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综上,项目施工期已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临时道路、临时占地已进行绿化恢复,施工塔基开挖土石方已进行回填利用,并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土地与植被保护措施、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陆生动物保护措施、生态补偿措施及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措施,施工期已结束,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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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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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根据预测本工程220kV线路在经过非居民区时下相导线距地最低距为6.5m,经过居民区时最低距离为8.5m,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已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已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已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已安排人员定期巡检,升压站及线路运行良好。 在正常运行期间升压站处及送出线路产生的工频磁场、工频电场,根据**南州和兴质量****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升压站站界四周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监测值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升压站、送出线路沿线敏感点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输电线路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道路等非居民区,其频率为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和100μT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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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