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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陈友宽、吕海慧
地 址:东屏街道**村
申请人房屋坐落于东屏街道**村,该户于2025年10月向本局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本局审核拟批准拆扩建。拟批准陈友宽、吕海慧建筑占地为85.48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三层,即底层层高3.30米,二至三层层高各为3.00米,建筑物总高度9.30米(坡屋顶坡度30度且小于2.20米),底层室内标高高南侧场地0.20米。
四至如下:(见图)
西 侧:陈优陆房;
东 侧:陈爱然、周世雄、余丽芳房;
西北侧:叶宋春房;
北 侧:叶胜利房。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ol/col****433496/index.html)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区查询。(联系电话:0577-****9155)
****规划局**分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