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发改管字〔2025〕104号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黄江村至大寨村2026年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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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发改管字〔2025〕104号 龙胜****改革局关于**县龙脊镇黄江村至大寨村2026年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20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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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龙脊镇黄江村至大寨村2026年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关于《**县龙脊镇黄江村至大寨村2026年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公司评估审查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龙脊镇黄江村至大寨村2026年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选址:**县龙脊镇黄江村、江柳村、小寨村、大寨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主要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配套建设水沟涵洞工程、路基防护、交通安全等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改造乡村生产道路全长16.05公里。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提出的建设方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18.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8.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94万元,预备费45.8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518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10.06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0.55%,县财政配套资金100.85万元。

八、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项目劳务组织模式采用“****政府+县级政****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社+当地群众”模式实施,计划吸纳务工人数129人,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10.06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40.55%。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失业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低收入劳动力群体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九、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主要职责为保持路面整洁;保持路肩平整,无杂物及垃圾现象;保护道路附属物完好;每月进行不少于两天的集中养护;平时进行日常巡查,加大雨雪后巡查力度;发现道路及路肩损坏,不****村委会协调处理。

十、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将项目灵****政府****公司或****经济**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等,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更大程度组织县域内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二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三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四是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4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五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六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 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七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八是项目业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占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九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方式:龙胜****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纪委****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88,收件地址:**县龙胜镇盛园路6号,邮编:541799)。

附件:**县龙脊镇黄江村至大寨村2026年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龙胜****改革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县龙脊镇黄江村至大寨村2026年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招标 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项目业主自行决定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建筑、安装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招标法及《**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业主自行决定内容为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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