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银行****事务所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2025年11月0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银行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变更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中:标书代写
“2.银企**(5分)
(1)供****银行开展银企业务**,****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开设对公账户、代发企业工资、贷款、企业网银、大额存单等。每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附有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供****银行开展银企业务**,但承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开立对公账户,且通过此账户进行本项目款项结算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2.银企**(5分)
(1)供****银行开展银企业务**,****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若已开设对公账户的得基础分3分。每开通1项业务(如代收代发工资、贷款、企业网银、大额存单等)加1分,最多加2分。(投标文件中附有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供****银行开展银企业务**,但承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开立对公账户,且通过此账户进行本项目款项结算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标书代写
(2)其他内容不变。
五、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银行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371-****8137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杜先生、郭女士
电话:0371-****7760、0371-****0322、0371-****9785
地 址:**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广场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