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2025年灭火救援装备侦检洗消化工类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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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17: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彭爱华、刘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885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5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辉0731-****61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爱华、田野、汪冶、刘庆0731-****88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5年灭火救援装备侦检洗消化工类采购项目-第三节-商务要求.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2025年灭火救援装备侦检洗消化工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三节 商务要求 7.结算方法”**内容“7.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装备交付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中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和合同金额5%的银行保函,采购人及下属单位按结算审计金额一次性支付尾款(保函期限不少于1年,1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可申请退回保函)。”
现更正为:7.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装备交付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中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和合同金额5%的银行保函,采购人及下属单位按结算审计金额一次性支付尾款(保函期限不少于1年,1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可申请退回保函)。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56号
联系方式:郝辉0731-****6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彭爱华、田野、汪冶、刘庆0731-****8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爱华、刘庆
电 话: 0731-****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