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黄山-祁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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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2023-02-02
****政府办2023-02-02
有效暂无
祁环审函〔2023〕3号
有效
关于《****开发区****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2-02 16:01

****开发区****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开发区****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申请收悉。经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我局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主要建设****处理厂进行第二次扩容改造,利用现有提升水池、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MBR池改造,新增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完成后新增1000m3/d处理能力,改扩建后全厂共计3000m3/d处理能力。

二、根据《报告书》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建项目营运期间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报告书》内容及下述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其他建设内容不得发生变化。

三、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认真落实“三同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河。****园区企业废水和少量厂区自身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本次扩容后,2#SBR池、脱水机房废气处理依托现有,2#SBR池加盖密闭收集、脱水机房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未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厂区绿化及各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使厂区恶臭气体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以污水处理单位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有居民敏感点、学校、医院、****工厂等环境敏感点。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固体废物为栅渣、污泥,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标志牌,并且建立档案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防渗漏的容器中,设分类存放标识,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数量、特性、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不得随意处理,不得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在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水厂运行过程中厂内各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5.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各项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污水管线、各污水池和危险废物储存间等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并加强和维护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确保项目区域旳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确保项目区域的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6.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装备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应急事故池;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7.加强对来水水质的监控,严格按照设计进水控制标准接纳各接管企业的废水,同时做好污水收集管网、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加强污染物监测,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8.做好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减少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各类环保工作档案。

四、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为18.25t/a、NH3-N为1.825t/a、TP为0.183t/a、TN为5.475t/a。本次扩容后主要污染物累计排放量控制指标:COD为54.75t/a、NH3-N为5.475t/a、TP为0.548t/a、TN为16.425t/a。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新要求,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七、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八、该项目建成实际投运前,须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九、请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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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

县生态****执法大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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