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镇高士村田坑排洪渠建设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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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镇高士村田坑排洪渠建设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本项目招标编号“****”现改成“ZM【2025】尤招11号”。

二、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号中“(7)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社保缴纳凭证。对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持有相应岗位证件)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现改成“(7)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社保缴纳凭证。对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持有相应岗位证件)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9时00分”现改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9时00分”。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五、本补充通知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上发布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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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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