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本**县****基地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项目预算****379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县****基地二期项目
001 **县****基地二期项目:
3.1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
(2)供应商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距提交响应文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发票复印件,****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近期(距提交响应文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6****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的说明(格式自定,原件)
3.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及方式:/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刘岐大道金融大厦4层
联系人:夏剑鑫
电话:153****06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黄妃
电话:180****105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