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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拍摄场地租赁项目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市西**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 张文涛 186****5766 |
| 2025年11月21日 17时00分 |
| 比选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二)近3年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同类工作相关经验。(三)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四)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益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拍摄场地租赁费用计次收费,不高于4000元/半天,首付4次租赁费用,其余部分按实际发生结算。 |
|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或**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资质(资格)证明(若有要求),上述资料要求加盖公章,以及需要拍摄场地的实景示意图、相关的拍摄作品。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根据具体需要提供便于拍摄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场景、办公场景、实景摄影棚、虚拟摄影棚、灯光布置、提词器和化妆服务等。(如拍摄时化妆人次大于等于4人次,小于等于6人次,可以按一次租赁费用结算)。 |
| **** | 项目名称********中心拍摄场地租赁项目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西**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 张文涛 186****5766 | |
| 2025年11月21日 17时00分 | ||
| 比选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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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二)近3年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同类工作相关经验。(三)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四)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益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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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摄场地租赁费用计次收费,不高于4000元/半天,首付4次租赁费用,其余部分按实际发生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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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或**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资质(资格)证明(若有要求),上述资料要求加盖公章,以及需要拍摄场地的实景示意图、相关的拍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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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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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具体需要提供便于拍摄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场景、办公场景、实景摄影棚、虚拟摄影棚、灯光布置、提词器和化妆服务等。(如拍摄时化妆人次大于等于4人次,小于等于6人次,可以按一次租赁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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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奕男 |
| 130****0736 |
| 刘奕男 | 传真|
| 130****0736 |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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