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5323XY | 建设单位法人:朱儒学 |
| 李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工业园沐溪三路 |
| 新能源乘用车高速传动齿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3-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491944 纬度: 24.759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2 |
| 韶环审〔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5323XY001X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500 |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5323X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55323X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4UKFR977 | 竣工时间:2024-12-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9981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高速传动齿轮72万件(18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高速传动齿轮72万件(18万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精车—制齿—精镗、铣—清洗—热处理—热后精加工—成品检测—清洗—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精车—制齿—精镗、铣—清洗—热处理—热后精加工—成品检测—清洗—包装入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通过厂区现有企业污水排放口(DW001)排放****处理厂深度处理,综合废水排放浓度能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物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水质要求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纳****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本项目所在的水环境功能区属于达标区,所属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不会造成周边地表水体的水质下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预计排放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 NMHC 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最近的敏感点是项目东南面的九马坑,距本项目约 78m。据上文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关限值。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4a 功能区(邻侧沐溪大道为城市主干路)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噪声经减噪措施后影响较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4 类标准限值,同时厂房外加强绿化可起到降噪的作用,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附近敏感点和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落实相关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混合一同排****处理厂,厂区废水排放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 A 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北江(沙洲尾~白沙)河段。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 3 类标准,其中东南侧厂界靠近沐溪大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洗废水混合一同排****处理厂,厂区废水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 A 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北江(沙洲尾~白沙)河段。 | 正常 |
| 1 | 油雾分离器、布袋除尘器 | 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①磨齿机、磨床运行产生的油雾颗粒经设备油雾分离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无组织排放; ③热处理废气经天然气燃烧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正常 |
| 1 | 采取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措施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 3 类标准,其中东南侧厂界靠近沐溪大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 | 公司采取加强绿化、墙体隔声、减震消声、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措施,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 3 类标准,其中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 | 正常 |
| 1 | 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有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有收集到的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有废淬火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油桶、废原料空桶、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油液、废水处理污泥。 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和不合格****公司回收利用,废布袋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均交由相关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淬火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油桶、废原料空桶、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油液、废水处理污泥是危险固体废物,均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1、在厂房内增设新能源乘用车高速传动齿轮生产线,其中联合厂房一用于放置数控机床、加工中心、模齿机、拉床、滚齿机、搓齿机机磨床等机加工设备;热处理厂房用于放置抛丸机、热处理设备(箱式多用炉),总使用面积约5000㎡; 2、新增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危险废物;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在厂房内增设新能源乘用车高速传动齿轮生产线,其中联合厂房一用于放置数控机床、加工中心、模齿机、拉床、滚齿机、搓齿机机磨床等机加工设备;热处理厂房用于放置抛丸机、热处理设备(箱式多用炉),总使用面积约5000㎡; 2、新增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危险废物;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