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司法局关于采购社区矫正中心硬件设施设备(第二批)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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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中心硬件设施设备(第二批)询价公告
**市**区普法
2025年11月12日 10:10 **

为贯彻落实《全区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心更加规范,****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硬件设施设备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结余经费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第二批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硬件设施设备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经费预算

本次采购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16万元(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办法

询价采取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供应商资质和报价

五、提交资料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2025年11月14日下午18:30分止),****公司,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的方式向********人民政府4号楼4楼406办公室,联系方式:0891-****462),提交询价资料,逾期不再接受。

(2)提交资料包括下面内容: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意向书(加盖公章)、报价清单(加盖公章),如为代理人报价还应当额外提交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证件。报价意向书应当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六、排除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出现下列事项,此次询价作废处理,作废后按法律规定通知参与竞标或者承办单位。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协商解决。

(3)本次询价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司法局****中心硬件设施设备清单

****司法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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