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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5]9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县****号等三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
十字园区 |
10453 |
挂牌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5% |
50 |
314 |
314 |
| 2025-46 |
郎川街道胥河路和茅岭路**东南角 |
21716.5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1.6 |
≤26% |
≥30% |
70 |
6385 |
1280 |
| 2025-47 |
郎川街道茅岭路东侧 |
17975.9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1.6 |
≤26% |
≥30% |
70 |
5285 |
1060 |
**县2025-46号及47号地块土地具体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县****号地块。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县2025-46号、47号地块。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本宗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3.其他要求。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其他竞买要求,按照出让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地块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1.**县****号地块。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1日16时。申请人可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县****号地块在2025年12月11日17时前确认挂牌竞买资格。
2.**县2025-46号、47号地块。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2025年12月3日16时。申请人可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县2025-46号、47号地块在2025年12月3日17 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届时,该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1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1.**县****号地块。
挂牌时间:2025年12月4日10时- 2025年12月15日16时。
2.**县2025-46号、47号地块。
拍卖时间: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10时;
转为挂牌时间:2025年12月4日11时- 2025年12月15日16时。
3.拍卖、挂牌地点:********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二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县****号地块
1.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及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能按期支付出让价款的,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2.关于**县****号地块范围保留的地上建筑物随同土地整体出让。经产权人委托评估,保留的地上建筑物总面积约4195㎡,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162.1011万元。竞买人报名竞买该宗地时,需另行缴纳162.1011万元作为地上资产竞买履约保****交易中心,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土地成交后,****中心直接划转至县财政指定账户;受让人持地上建筑物固定资产竞****财政局开具地上建筑物固定资产出让正式票据。竞买人未取得该宗地,****中心按照相关竞买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3.根据《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省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2〕25号)文件精神,****号地块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地清单》进行建设。
(二)**县2025-46号、47号地块
1.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署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出让金余款50%的缴纳方式:受让人可选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剩余全部出让价款,不支付利息;或者选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不能按期支付出让价款的,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2.关于**人防工程。根据宣政办〔2023〕7号文件要求,**县2025-46号、47号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县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3.关于出让地块的公厕配建和无偿移交。**县2025-46号、47号地块受让人必须按照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无偿配建对外开放的公厕。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城管局。
4.竞得人竞得上述地块后,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三)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63-****618 182****9919
开户单位:****管理局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61********00011118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账 号:184****85276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20********011661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272002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200********666****00023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340********05300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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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