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地区:**市(**省)
开标地点:随行(**)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行业:其他
预算:****009.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标书代写
兴坂佳苑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位参选人:
一、参选人提问: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9“参选电梯根据 GB/T 7588.1-2020,5.3.5.3.2 的方法进行层门摆锤冲击试验,抗摆锤冲击动能由大到小进行评价:第一名得 3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请求及主张: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9,该条款以“层门摆锤冲击动能排名”计分,此试验为特定厂家专属优势,与电梯日常使用需求关联度极低,且评分规则易倾斜于单一厂家,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修订后标准远超国标,且四家潜在参选厂家均能满足,更贴合电梯日常使用场景,保障使用体验。 建议修改为:参选电梯按钮在至少25N动作力下动作寿命达到≥500万次,且在至少4.9J冲击载荷、经过≥3次冲击试验后正常工作,无裂无变形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电梯层门抗摆锤冲击性能是电梯安全防护的核心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电梯运行过程中门系统意外受冲击时的安全性,与电梯日常使用中的人身安全保障密切相关,并非“与日常使用需求关联度极低”,不存在针对特定品牌设置专属优势,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本条款按比选文件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0“参选电梯门系统在与整机同一品牌的基础上,根据门系统的动作寿命由高到低进行评价: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请求及主张: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0,该条款以“门系统动作寿命排名”计分,排名制存在天然倾向性,未明确统一达标标准,不利于客观评判产品质量。该标准远超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国标要求,且四家潜在参选厂家均能达标,既保证产品质量,又体现公平性。建议修改为:参选电梯门系统在与整机同一品牌的基础上,开门装置通过无故障运行测试次数≥1200万次后正常动作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答:门系统动作寿命是衡量电梯门系统可靠性的关键指标,采用排名制计分可客观反映各参选产品的性能差异,且评分标准基于行业普遍认可的检测方法制定,不存在天然倾向性。该条款要求提供带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佐证,确保评判的客观性,不存在针对特定品牌设置专属优势,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本条款按比选文件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1“根据参选电梯的曳引机制动器寿命由高到低进行评价: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相关请求及主张: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1,该条款以“曳引机制动器寿命排名”计分,无统一量化达标标准,易导致评分主观性强,且未充分考虑产品实际使用耐久性要求。建议修改为:参选电梯曳引机制动器动作寿命检测≥1500万次后,制动器结构完整、动作正常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国标TSG T7007-2016要求为200万次,修订后标准大幅提高,且四家潜在参选厂家均能满足,可有效保障电梯核心部件可靠性。
答:曳引机制动器寿命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耐久性,防止日常使用因制动器故障导致电梯暂停,与电梯日常使用中的人身安全保障密切相关,不存在针对特定品牌设置专属优势,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本条款按比选文件执行。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2“根据参选电梯安全钳通过模拟在用年限测试时间由高到低进行评价: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3“根据参选电梯限速器通过模拟在用年限测试时间由高到低进行评价:第一得 4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4“根据参选电梯缓冲器通过模拟在用年限测试时间由高到低进行评价: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请求及主张: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条款12款12、13、14,三项条款均以“模拟在用年限测试时间排名”计分,仅体现模拟测试结果,未明确后期质量保障责任,无法切实维护采购方后期使用权益。建议修改为:①投标客梯的能效等级达到 A 级的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或相关技术资料。②所投产品的门电机配置,在技术先进性、安全防护方面,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永磁同步门电动机;(2)原厂原品牌;以上每满足1项,得1分;在此基础上,(3)外壳防护等级IP65,再得2分。须提供具备 ETC或CANS或CMA标识认证的相关报告,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③所投产品配置电源配电箱,配电箱符合GB/T 7251.2的工业等级的配电箱,具有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能在极端条件下保持高效运作的,得4分,****认证中心出具的CQC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答:模拟在用年限测试是行业内评估电梯安全部件可靠性的核心方法,关联电梯长期使用的安全性,该条款要求提供带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佐证,确保评判的客观性,不存在针对特定品牌设置专属优势,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本条款按比选文件执行。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1、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较多评分项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纯纯为了某些品牌生搬硬套设置的条款,目前行业内,这几项能同时均能满足且响应的,只有某一电梯品牌,因此,几项特定指标均指向某一电梯品牌,恳请贵单位对上述质疑条款进行核查,并采纳我方提出的修订建议,对比选文件相关评分标准予以调整。请贵单位在法定时限内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方。我方承诺以上质疑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答:本项目比选文件评分标准均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项目实际需求制定,不存在“为特定品牌生搬硬套设置条款”的情况,符合招标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二、比选文件修改内容:
1、比选文件第三章 比选活动的规则程序 第7、推荐中选候选人 更改为:
“7.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选单位,****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推荐中选候选人:
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参选人的最终得分相同时,则采****一中选候选人,以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参选人代表号,由比选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一中选候选人。
7.2截止递交参选文件时参加比选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审期间出现合格的参选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比选程序终止,比选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比选。”
注:①比选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②各参选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参选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