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于2025年11月6****公司以现场方式送达的关于“****医院二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麻醉机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公司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经与采购人商定,****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如下答复:
一、针对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一,答复如下:
经核实,****的投标文件已针对该技术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承诺,****委员会评定****的技术参数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另外,****向****发出了关于核实技术参数的函件,****针对该参数已作出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根据现有证明材料未发现****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二、针对质疑事项2:详见附件一,答复如下:
经核实,****的投标文件已针对该技术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承诺,****委员会评定****的技术参数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另外,****向****发出了关于核实技术参数的函件,****针对该参数已作出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根据现有证明材料未发现****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三、针对质疑事项3:详见附件一,答复如下:
经核实,****的投标文件已针对该技术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承诺,****委员会评定****的技术参数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另外,****向****发出了关于核实技术参数的函件,****针对该参数已作出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根据现有证明材料未发现****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四、针对质疑事项4:详见附件一,答复如下:
经核实,****的投标文件已针对该技术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承诺,****委员会评定****的技术参数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另外,****向****发出了关于核实技术参数的函件,****针对该参数已作出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根据现有证明材料未发现****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五、针对质疑事项5:详见附件一,答复如下:
经核实,****的投标文件已针对该技术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承诺,****委员会评定****的技术参数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另外,****向****发出了关于核实技术参数的函件,****针对该参数已作出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根据现有证明材料未发现****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六、针对质疑事项6:详见附件一,答复如下:
经核实,****的投标文件已针对该技术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承诺,****委员会评定****的技术参数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另外,****向****发出了关于核实技术参数的函件,****针对该参数已作出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所投的日立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规格型号:LABOSPECT 008α),不存在技术需求中负偏离条款数超过3项的情况。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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