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开发区管委会食堂食材供应商库建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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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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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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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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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管委会食堂食材供应商库建立项目

二、中标信息:

类别

入围单位名称

投标费率

中标费率

米、面、油、干货调味品、冻品类

****

86%

86%

****集团有限公司

90%

肉、家禽、水产类

****

83%

83%

**鸠兹****公司

83%

蔬菜、水果、百货类

**鸠兹****公司

80%

80%

**小竹院****公司

87%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区管委会纪工委(富强路69号),联系电话:0553-****32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0553-****32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富强路69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53-****32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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