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建设期物业服务项目已列入****2025年度预算,项目业主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为进****公司机关总部形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建设期物业服务招标采购工作。
2.1.1项目地点:**市**县苏基镇****机关总部所在院区。
2.1.2服务范围:****机关总部大楼、院区等公用部分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约为6667㎡,综办楼建筑面积2338.56㎡,食堂261.35㎡。
2.1.3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洁服务:各楼层公共区域、指定办公室、会议室卫生保洁;楼内地毯、布艺沙发及窗帘的熏蒸、清洗;石材地面结晶清理及日常维护;楼内绿植盆景的摆放、养护;院内卫生保洁;日常生活垃圾的清理等。
(2)安保服务: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安防监控设施巡检;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防疫防护;报纸刊物的收发送达等。
(3)职工用餐服务:职工就餐质量保障;食堂卫生保洁;食品卫生保障等。
(4)年度定制化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的优化及修订;物业服务档案的编制及管理;食堂管理制度的优化及修订。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1月1日。
2.1.5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9时0分(**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0分,登录“****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cloud/)”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集团招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以登陆“****集团招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电子标服务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速****公司网站(http://hg.****.cn/)、****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cloud/)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县兴融街东16号
联系人:宋美俊
电话:135****44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黄河大道136****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话:139****0377、180****6101
8.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
未在“****集团招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应首先在“****集团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集团专用版CA。
****集团招采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4098、159****6943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要求 |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 业绩要求 |
| 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事业单位物业服务项目,且至少应包含保洁、安保等相关物业服务内容。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过去1年(2024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物业服务项目合同被解除。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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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5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多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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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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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中签字或盖章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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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报价、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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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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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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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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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 |
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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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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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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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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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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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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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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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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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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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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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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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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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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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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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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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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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服务方案:50分 评标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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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标书代写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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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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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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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1) |
实施方案评分标准(50分) |
总体服务方案(20分) |
1.方案明确详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16-20分; 2.方案较明确、较具体,合理可行,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可操作,得12-16分; 3.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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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10分) |
1、管理标准及措施明确详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8-10分; 2、管理标准及措施较明确、较具体,合理可行,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可操作,得6-8分; 3、管理标准及措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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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规章制度及人员考核培训方案(10分) |
1、方案明确详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8-10分; 2、方案较明确、较具体,合理可行,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可操作,得6-8分; 3、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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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及保密措施 (10分) |
1.措施得力,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可行性强且有承诺,得8-10分; 2.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合理可行,得6-8分; 3.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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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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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3) |
评标价评分标准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4;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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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0分) |
企业业绩 (20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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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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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服务方案部分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实施方案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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