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5500****示范场**项目于2022年11月25日取得了******分局核发的《关于******县5500****示范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环评函〔2022〕77号)。
建设单位在实际生产中,项目设备数量、废气处理措施、一般排气筒数量、沼气利用方式、危废库的数量以及沼液的输送管线等建设内容均与原环评及其批复内容发生了变化。
(1)不再建设小挤奶间及配套设备,现有大挤奶厅可以满足生产需求。
(2)沼液输送方式由原环评计划的管道输送沼液,改为管道输送与车辆运输相结合的方式输送沼液。
(3)沼气利用方式由原环评批复的沼气优先用于锅炉,多余沼气通过火炬燃烧排放,变更为:近期沼气甲烷含量低,脱水脱硫后临时通过火炬燃烧;远期由**申汲****公司****牧场产生的沼气进行发电利用,该项沼气****发改委的备案,沼气发电项目单独履行环评手续,目前该沼气发电项目的环评正在编制。
(4)环境保护措施变化①饲料混合搅拌工段新增一台布袋除尘器、新增一个一般排放口。②采用“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预洗涤池+生物除臭滤池)”替换原环评批复的“低温等离子体+UV光解+碱洗涤吸收塔”处理措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并结合上述内容,判断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将《******县5500****示范场**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县5500****示范场**项目
地点:项目位于**县界牌集镇徐小村
建设单位:****
联系人:汝工
联系电话:0551-****4180
附件一:******县5500****示范场**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