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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及区域发展实际需要,****中心**三个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局****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419-****903。
****中心**三个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材料
一、调整背景
为****中心**整体开发建设,****中心**三个地块规划进行调整,以****中心**单元的开发建设。
二、调整范围
地块一:中心**葛西河单元滨河**、葛西河街西、铧子铁路专用线北地块(金璟地产项目)
地块二:中心**城南单元永旺**、沈营街东、****气象局拟****中心)
地块三:中心****单元灯岫线以南、**市忠旺特种车厢厂以东地块。(储能项目)
三、调整内容
地块一:将拟征地范围内的1401公园绿地调整为0701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二:永旺**侧、沈营街东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0803文化用地,****中心的主体功能,将本地块拟调整为0801机关团体用地。
地块三:结合当前能源结构调整需求及项目落地可行性,拟将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1001工业用地”调整至“1303供电用地”并用于建设100MW****电站,并在地块北侧布置城镇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