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5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陕西-西安-周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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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服务局关于2025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4 09: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319、****3787

通讯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3000吨吸隔音材料生产线项目

**市**县**园集财南路中段7****基地5号楼1层

****

**中环****公司

****年产3000吨吸隔音材料生产线项目位于**市**县**园集财南路中段7****基地5号楼1层,租赁厂房1965.04m2。项目拟购置设备12台/套,包含混棉一体机、预开松机、精开松机、振动棉箱、气流成网机、烘箱烘干、冷却塔、裁切等设备,建设1条吸隔音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3000吨吸隔音材料。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625%。

(一)废气:项目生产过程,混棉、开松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圆笼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烘箱天然气燃烧机设置低氮燃烧器,烘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烘箱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环函〔2019〕247号)中排放限值要求;烘箱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项目车间地面清洗****园区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循环使用,定期进行更换,更换的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附件:

年产3000吨吸隔音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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