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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城市文体综合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城市文体综合体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对完善体育基础设施,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文博园、**镇凹坑村谢屋湾、******社区陂子角头。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12000平方米多功能室内运动馆,改造外立面及屋面修缮3600平方米、坡屋面防水修缮1000平方米;**室外篮球场2个、手球场1个、羽毛球场3个、活动场地改造提升9000平方米、泵道健身活动区2000平方米;风雨廊及空中健身步道1公里,****园区2000米休闲步道;改造25000****停车场;提升3个社会足球场。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五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1月12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环境局。
****改革局 2025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