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三英宏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有价元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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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英宏业****公司利用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有价元素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11-10
巴环审〔2025〕28号

**三英宏业****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三英宏业****公司利用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有价元素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三英宏业****公司利用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有价元素项****工业园区。项目实施单位于2022年3月7日取得了由******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三英宏业****公司利用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有价元素项目核准的批复》(巴发改审字[2022]14号),2023年4月28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巴环审发[2023]7号),环评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座生产车间,利用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危废代码312-001-23、321-021-48、321-005-48、321-008-48、321-010-48、321-002-48)综合回收其中有价元素。四座生产车间分别为:一座贵金属生产车间,主要布设电银生产线与粗铋生产线;一座锌焙砂生产车间,主要布设氧化锌生产线与锌焙砂生产线;一座冰铜生产车间,主要布设冰铜生产线;一座粗铅生产车间,主要布设粗铅生产线。其中,贵金属生产车间主要建设一套电银系统、一套粗铋系统,电银系统建设2台15m2的反射炉,2台真空精馏炉,3套灰吹炉,15个型号为760×780×740的银电解槽,3台(2用1备)KGPS-100kW-150中频炉,进行含贵金属渣料的熔炼,回收金、银;粗铋系统**2台(1用1备)1.5m2的富氧还原炉,进行粗铋的熔炼。锌焙砂生产车间主要建设氧化锌生产线和锌焙砂生产线,其中,氧化锌生产线主要建设1台φ3.5×53m的回转窑,进行含锌物料中锌的富集,生产氧化锌;锌焙砂生产线主要建设一台φ3.5m×53m的回转窑,利用氧化锌生产线的氧化锌及外购氧化锌料进一步进行锌的富集,生产锌焙砂。冰铜生产车间主要建设2台12m3烟化炉,利用铜渣物料,采用烟化炉硫化挥发工艺,回收冰铜。粗铅生产车间主要建设2台8m2的富氧熔炼炉,回收粗铅。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有色金属废渣15万吨,年产银锭40吨、金锭0.17吨、氧化锌2万吨(中间产品)、锌焙砂2万吨、冰铜2万吨、粗铅2万吨,副产粗铋270吨/年。

由于产品及危废市场形势变化,**三英宏业****公司对利用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有价元素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一是将锌焙砂车间变更为氧化锌车间,将原一条锌焙砂生产线变更为氧化锌生产线;二是将原冰铜生产车间变更为粗铅生产车间,2台烟化炉替换为富氧熔炼炉,冰铜生产线替换为粗铅生产线。各生产车间内均设置原辅料暂存区、配料投料区、生产区、固废暂存区,其中,固废暂存区包含一般固废暂存区、待鉴定固废库与危废库。同时配套建设1座事故水池、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沉淀池等公辅工程。车间内的所有区域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项目变更后,年处理有色金属废渣23.65万吨,年产40吨银锭、0.17吨金锭、粗铋270吨、氧化锌4万吨、粗铅4万吨,同时年副产冰铜3600吨。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贵金属生产车间的电银生产系统中配料废气、投料废气、反射炉出渣废气、真空精馏炉出渣废气、灰吹炉出渣废气由各自配建的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由共用的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修改单中表 1 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要求;砷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该排放口安装粉尘(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

2.电银生产系统中反射炉废气、灰吹炉废气、银锭及金锭铸造废气、粗铋富氧还原炉熔炼废气经各自配建的覆膜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统一进入贵金属生产共用的1套双碱法脱硫塔进行脱硫后,由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修改单中表1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要求;氮氧化物、锑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该排放口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八参数污染源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

3.粗铋配料及投料废气、粗铋富氧还原炉出渣废气,由各自配建的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送共用的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修改单中表 1 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要求;砷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 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该排放口安装粉尘(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4.氧化锌生产系统配料、投料废气、氧化锌回转窑出渣废气经同一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5.氧化锌回转窑焙烧废气经重力沉降室、配套表冷器及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共用的1套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的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该排放口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八参数污染源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

6.粗铅生产过程中配料废气及投料废气、富氧侧吹炉出渣废气由各自配建的集气罩收集后送入1套共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粗铅富氧侧吹炉氧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表冷器冷却后进入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预处理的废气经脱硫塔双碱法脱硫处理,经各车间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的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参照执行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锑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参照执行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各排口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八参数污染源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

7.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原料运输使用专用封闭式车辆进行运输、卸料严格按规程操作、上料采用密闭的传送带进行,通过以上防治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铅及其化合物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 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染物限值。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贵金属电解槽产生的废电解液经过沉淀后上清液返回至电解槽中,循环利用不外排;贵金属废电解液电解工段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富氧熔炼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作为炉渣水淬系统补水利用,不外排;炉渣水淬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分别由各生产车间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池沉淀后返回水淬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3.实验室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水淬渣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淬渣补水,不外排。

4.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公司污水处理厂,COD、BOD、SS 、氨氮和相关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间接排放)。

5.初期雨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水淬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隔声减振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各生产车间配料、投料、出渣等工序的除尘灰经收集后各自返回本系统配料工序回用,不暂存。

2.项目投产后,对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以及反射炉熔炼炉渣、灰吹炉氧化精炼炉渣、银电解废液沉淀污泥、银锭及金锭铸造炉渣、粗铋富氧还原炉炉渣和氧化锌回转窑熔炼炉渣、粗铅生产车间富氧炉熔炼炉渣分别进行固废属性鉴定,若为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若为危险固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之前在各自生产车间内的待鉴定固废库分区暂存,按照危废进行单独管理。

3.贵金属生产车间反射炉烟气除尘灰、灰吹炉烟气除尘灰、粗铋富氧还原炉出渣除尘灰、粗铋富氧还原炉烟气除尘灰和粗铅生产车间富氧炉烟气除尘灰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各自车间内的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贵金属生产车间的真空精馏炉高铋渣送粗铋冶炼系统直接回用,不暂存。

5.废机油、废油桶、废滤袋由密闭容器收集,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制氧站废分子筛由厂家直接更换回收,不暂存。

7.生****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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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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