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旺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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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年产30万吨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11-13
巴环审〔2025〕29号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年产30万吨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年产30万吨净水剂项目为**项目,****工业园****园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生产车间、综合用房、罐区、成品储存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公用辅助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7.5万吨净水剂,包括饮用级液体聚合氯化铝5万t/a、液体聚合硫酸铁15万t/a、液体碳源5万t/a、液体硫酸铝2.5万t/a,不包括液体碳酸锂生产线。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1#生产车间内聚合氯化铝生产线废气与罐区废气经各单元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同一套“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2#生产车间内聚合硫酸铁生产线和液体硫酸铝生产线废气经各单元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同一套“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天然气蒸汽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聚合氯化铝工艺废水、吸收装置排水、生产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化验室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后,当天回用于生产。

2.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池)收集,分批次提升至絮凝沉淀罐内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当天回用于液体聚合硫酸铁生产装置。

3.锅炉排污水直接用于厂区内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4.生活污水排至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隔声减振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液体聚合氯化铝装置生产过程产生二次压滤滤渣,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原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厂家回收重复利用;雨水絮凝沉淀罐底泥、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至****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园区垃圾中转站,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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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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