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汕尾市城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承担任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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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11-14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承担任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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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承担任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4


关于公开遴选**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承担任务主体的公告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计〔2025〕26****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的通知》(汕市区财农〔2025〕53号)文件精神,公开遴选**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承担任务主体,请有意向参与的新型经营主体、行政村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

二、实施内容及技术路线

(一)任务内容。****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计〔2025〕26号)要求,2025年度**耕地轮作休耕项目面积430亩,其中紫云英面积不少于150亩。结合我区实际与前期工作调查,拟定2025年度任务内容:全区完成耕地轮作休耕面积430亩。其中紫云英面积150亩;稻稻油、稻再油、稻稻肥等轮作方式280亩。

(二)技术路径。在发展稳定双季稻面积基础上,重点推广稻稻油、稻再油、稻稻肥等轮作技术模式。提高冬闲田利率用,巩固粮食、油料、绿肥播种成效,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收益,为来年提高粮食产量奠定基础。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场、种植大户、专业**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行政村,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复印件。

2.申报主体要确保在同一块耕地实施“双季稻+冬种”模式,并且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

3.申报主体申报“双季稻+冬种”方式的收获时间不超过2026年3月。

四、申报程序

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填报《**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主体申报表》(附件1);提供有效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复印件签名按指模(如无法提供土地承包合同,需****村委会提供的相关证明),交到所属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核实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填写《**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主体申报汇总表》(附表2)并加盖公章****水利局。主体申报后后续需提供晚稻和第三造作物生长照片,并收集整理好****水利局。

五、资金使用计划及补助标准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的通知》(汕财农〔2025〕86号),上级下达**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6.45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和补助标准如下:

1.计划安排资金2.25万元,用于“稻稻+紫云英”轮作方式物化补助,面积不少于150亩,每亩最高补助150元。要求每亩撒播种子不少于1.5公斤,施用40个或以上养分的复**5公斤,紫云英亩产达到1000公斤(含)以上。

2.计划安排资金4.2万元,用于“稻稻油”、“稻再油”、“稻稻肥”等轮作补助,面积不少于280亩,每亩最高补助150元。

六、申报期限及相关要求

镇(街道)组织申报期限: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

请有意向申报**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的主体积极按以上要求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附件1及相关资料交到各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在申报截止时间后3天内完成审核辖区内主体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交****水利局种植业管理与科教植保股,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市城****机关大楼****,邮编:516601,联系人:赵文贤,联系电话:0660-****633)标书代写


附件:1.**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主体申报表

2.**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主体申报汇总表




****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1.附件1:**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主体申报表.docx

2.附件2:**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主体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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