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高****公司破产重整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根据**高****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2025)湘0181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本院依法决定对**高****公司进行重整,并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竞争选任相关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高****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2日,登记机关****管理局,公司类****公司,住所地位于**省**市浏****社区道吾**路高力万汇城峰璟府4号栋303,法定代表人为蔡荣,股东为**高力国****公司(持股比例75%)、**中融投****公司(持股比例25%),注册资本为壹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机构已****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协会****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截止公报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市、区法院不超过5件在办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在办案件清单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6.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有作为管理人办理重整案件的经历或办结过1****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
7.申报机构能够引进战略投资人和产业投资人的,优先考虑担任管理人。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11: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直接参与摇号,达不到摇号条件的在中院名册中符合公告条件的机构中随机补足。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
四、摇号时间:****法院确定。
联系人:****办公室 袁昆 0731-****9336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