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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车辆段生产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服务单位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技术要求 |
| 包件1 |
**生产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m3 |
2737.5 |
**车辆段 |
2026-1-1至2026-12-31 |
**车辆段**地区各生产区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件2 |
**东运用车间生产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m3 |
2190 |
**车辆段 |
2026-1-1至2026-12-31 |
**车辆段**东运用车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释:
(1)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2)中标人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涵盖垃圾清运业务。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技术能力。
3.5投****事业单位生产垃圾清运的经营业绩,能够出具2023至2025年以来一份及以上生产垃圾清运清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1.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5年12月5日下午15****车辆段段部4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下午15时。标书代写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12-****043。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名称:******车辆段
地址:**省**市**区松林路8号
邮编:719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912-****043
******车辆段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