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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 1 | **** | 913********382125D | **市**大道699-1号 | 83.14(均分制) | ****000元 |
| 货物类 |
| 名称:室内全彩半球摄像机(核心产品)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2CD234WZCV4-L 数量:176台 单价:754元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5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万元*0.8计取;50万元-400万元的部分,费率按1.5%*0.8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550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通扬路221号
联系人:韩凯
联系电话:0510-****3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
联系电话:0510-****3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
电话:0510-****3684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