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221025/2025-0016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
| 标 题: | 【批复公示】关于姚伏镇北营子村、沈渠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平审管批字〔2025〕1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批复公示】关于姚伏镇北营子村、沈渠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132号
****: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的请示》(姚政发〔2025〕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姚伏镇北营子村、沈渠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种植技术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村经济竞争力,有效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对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助力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姚伏镇沈渠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计土方开挖535.75m3,换填垫层2535.75m3;安装DN300砂管井10座,深度25m/座;10台3000W水泵排水、降水332.5个台班。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7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2.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11万元,其他费用1.60万元,预备费1.25万元。
资金来源:**县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0万元,**县姚****经济**社自筹资金2.96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