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市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缺少统筹谋划,处置利用场所规划建设滞后,违规处置问题多发。督察发现,****开发区内违规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区放牛沟西小屯附近建筑垃圾掺杂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区**河高速出口附近大量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吉丰菌业对面发现建筑垃圾堆放;其他县(市)也均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建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消纳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清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2.开展非正规建筑垃圾点位排查,全方位查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和属地巡查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流程,加大执法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4年以来我局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并于2025年3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为**市未来数年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规划保障。
2.加快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厂建设工作于2025年7月8日投入使用。
3.加大建筑垃圾违规点位清理2025年共清理建筑垃圾违规点位43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杜绝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问题。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共十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201
八、受理地址:**市**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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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