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羊子岩点)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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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羊子岩点)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羊子岩点)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羊子岩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忠州街道香山三路2号附33号 联 系 方 式:伯萍(135****339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大坪正街160号1幢803# 联 系 方 式:万利红(139****19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建设**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羊子岩点)。 服务要求:1.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2.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为5年。质保期内货物的维修和保养以及平台网络运营等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和维护。 服务期限:5年 服务地点:S204省道梁彭路93KM+850M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羊子岩点)建设地的)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1月12日
八、验收组成员:丁亚辉,董鹏,曹瑜,廖高峰,付永
九、验收意见:1.项网符合交通通行安全、标志标线符合规范:2.工程建设质量满足技术方案及设计要求,功能、性能指标达到预期;3.经承建单位的全力建设,已完成建设工作,总体进度符合建设合同要求:4.项目投资控制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执行;5.提交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符合项目验收要求:6.承建单位已完成了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及合同的要求。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验收—项目报告(羊子岩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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