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人:****
1.4实际使用单位: ****
1.5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集团****研究院的品牌及企业宣传,****研究院展示厅内优化宣传载体与视觉呈现,计划增设相关宣传工具及画面。具体装修实施内容包含广告墙改造、高清LED显示屏的配备、墙面安装施工等。
1.7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2.2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2.3 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 |
| 1 |
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1 |
人民币: 200000.00元 |
20日历天 (含节假日) |
** |
| 备注 |
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以下资格【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他要求:****集团****集团****公司)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其他:法律所禁止的其他形式。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00时到2025年11月21日17:00时(**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根据此公告中采购人的联系方式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
4.4免责声明:由采购人邮箱发出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收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供应商于收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要求的相关证明送达至指定地址,否则视为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
其他媒介:/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8层1801、19层1901
联系人:罗恒桃
电 话:010-****7037
邮 箱:luohengtao@meheco.****.cn
2025年11月14日